为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、参与权,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,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、可行性和可操作性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》及《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规划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青西新管办发〔2014〕25号)的有关规定,对《海青镇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》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。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o />
一、公示内容
1、规划编制依据
(1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(2008年1月1日起施行)
(2)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(2006年4月1日起施行)
(3)《城市、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》(2011年1月1日起施行)
(4)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》(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)
(5)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(GB50137-2011)
(6)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》(GB50180-93,2016版)
(7)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》(GB50220-95)
(8)《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1-2020年)》(2016年1月批复)
(9)《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》(2015年)
(10)《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总体规划(2013-2035年)》(规委会审议通过)
(11)《黄岛区海青特色小城镇总体规划》
(12)《海青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》
(13)《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(试行)》(2017);
(14)国家、山东省、青岛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规定、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划
2、规划范围
规划范围北临青墩村,南到辛店子村、西至辛店子水库,东至海青镇界,总面积6.17平方公里。
3、规划目标与定位
(1)规划目标
利用海青茶产业特色与自然生态资源组合优势,以茶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为主线,特色生态农业为基础,休闲度假、生态观光为补充的特色茶乡小镇和旅游休闲目的地;倡导绿色生活、维系自然和谐、自然与人文相得益彰的生态新镇,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镇。
(2)规划定位
海青镇的综合服务中心,青岛西海岸的特色茶乡旅游休闲目的地,青岛重要的北茶产业基地。
4、发展规模
规划总用地6.17平方公里,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.66平方公里。
5、规划结构
总体结构为“两轴、两带、三心、八组团”。
(1)两轴:特色旅游发展轴——串联旅游服务中心和镇服务中心,将茶、河、城有机联系在一起,形成特色旅游发展轴;城镇发展轴——引导城镇向南北拓展,形成服务城镇居民生活的发展轴。
(2)两带:依托东、西甜水河与沿河绿地,建设河流景观带,美化镇驻地环境,为居民和游客提供丰富的休闲游憩空间。
(3)三心:综合服务中心、旅游服务中心、片区综合中心。综合服务中心,镇行政、教育、医疗、商业集中区;为海青镇发展提供综合服务;旅游服务中心,建设茶商街、茶园,为休闲休憩、茶乡旅游提供服务;片区综合中心,位于镇驻地南部的居住片区,为片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配套。
(4)八组团:综合服务组团、旅游服务组团、居住组团、茶产业组团、村庄改造组团。
6、道路系统
在现状路网基础上改造形成 “四横一纵” 的主干路网格局。规划网格状的次干道格局,作为主干道的补充,支路系统主要满足各组团内部的交通需求,适当添加慢行步道,满足居民游客休闲游憩需求。
7、相关规划图
二、设计单位、组织编制单位
设计单位: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
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
规划组织编制单位:青岛西海岸国家新区研究院
三、公示时间、地点及方式
(一)公示时间
2018年4月3日 至2018年5月3日(30天)
(二)现场公示
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栏
(三)网上公示
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
http://www.huangdao.gov.cn/templets/content/xxgkcla ss.html?url=ghjh
四、意见收集与反馈
(一)意见反馈
公示意见及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(二)咨询电话:0532-87181609
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人民政府
2018年4月3日